第四百三十二章 永昼,永夜

  约翰发现了另一件事情。

  似乎作为约翰,都挺喜欢吃东西的。

  比如现在。

  约翰娜左手拿着哈密瓜味冰淇淋,正在像是小猫那样舔着。

  要是约翰没有记错的话,她刚吃掉了一个鱼生拼盘。

  自己有这么贪吃?

  一直没有味觉,让约翰都快忘记自己品尝到其他味道的时候了。

  等等!

  难道这就是自己失去的最爱?

  约翰面色一僵。

  每一个约翰都会失去最重要的存在。

  要是让人知道,自己最重要的是吃东西,恐怕这会让人有些难为情。

  约翰将这个事情埋进心底。

  “永夜城。”约翰望了眼头顶的永昼,“为什么要这样做?”

  “啊?”约翰娜大脑有那么几秒钟宕机。

  约翰使用摄神取念,来分辨约翰娜话语的真假。

  约翰娜小嘴微张,对啊,为什么要这样做?

  生活在这里的人,似乎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足够大的土地让人不会去思考前往另一座城市的事情。

  永昼和永夜两座城市,像是一面镜子那样映照着彼此。

  约翰本来也不在意的,但炼金部和魔药部被分开,让约翰开始起了疑心。

  还是说,因为统治者的不合?

  约翰议会里,也有分歧?

  约翰暂时按下这个问题。

  和永昼一样,这里也有一座魔法塔。

  而从远处望去,关于魔药部的方形建筑却没有丝毫踪迹。

  这是被隐藏了。

  永夜城的人已经习惯黑暗。

  他们在黑夜出行,路灯下共饮。

  有着义肢的人在那里炫耀着自己新的手臂。

  比起永昼,这里的人更偏向于未来。

  “永昼是过去,永夜是未来。”

  约翰大开眼界。

  关于人体义肢的安装,还有专门的义体医生。

  约翰娜解释道:“似乎这里的约翰都带有一些方面的不同。”

  具体的方面,可能是身体上的缺陷。

  约翰点点头。

  永夜城里的人有一种赛博朋克的风格。

  他们的发型就很有那种感觉。

  五颜六色的头发,让约翰一度怀疑自己是否会染这些头发。

  不过连身体都可以更换的地方,换发色似乎就很平常。

  约翰表示都理解。

  然后,他就遇到一个沧桑的人。

  带着唏嘘的胡茬和那副墨镜。

  约翰沉默一会儿,“你说你叫什么?”

  “强尼,强尼银手。”银色的左臂,男人戴着墨镜说。

  约翰消化了一会儿,终于是接受了还有一个叫做强尼银手的人。

  很不巧,在他上学时期,他就取过一个强尼银手的名字。

  “欢迎来到了永夜城,我更愿意叫它夜之城。”

  强尼银手走在前面,“你该小心一个叫做约翰·康斯坦丁的家伙,连议会也被他坑了。”

  “强尼,我们需要你帮个忙。”

  强尼银手是约翰娜引荐的。

  具体是怎么认识的,大概是网上交友的那些事。⑧①ZW.ćőm

  大家都是约翰,基本上也是知根知底。

  约翰说:“我在寻找一座方形建筑。”

  “哇哦,那恐怕需要很长时间。”强尼银手挑眉说道,“到处都是。”

  “它不同,”约翰摆手说道,“它没有门。”

  强尼银手顿了顿,“那我大概知道是在哪了。”

  强尼银手看了眼约翰,“跟我来。”

  约翰娜急忙凑过去,她小声问道:“为什么这里你不可以嗖一声出现了?”

  约翰无语道:“你看看周围。”

  那些赛博朋克风格的城市建筑,哪一点和巫师之城像了?

  幻影移形看似只要一挥魔杖就可以出现。

  实际上需要有很多的限制。

  比如在未知的地方使用,很可能让你身体出现分体不说,还会传送到奇怪的地方。

  约翰可以在永昼城使用,是因为那里几乎和巫师之城没有太大的区别。

  作为巫师之城的总设计师,约翰闭着眼睛也能够找到炼金部的位置。

  可这里不一样,除了魔法塔外,这里野蛮生长成一个赛博朋克风格。

  要找到熟悉的建筑对约翰而言,也是一个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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