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军规


    最终赶来的是五百二十四个人。一个小小的米脂县,在已经有半个县的人全逃荒的情况下,依然有这么多人愿意造反,大明之要完可见一斑。首领自然是李自成,按照此时农民军中流行的说法,称为“掌盘”。原本谷可成是有实力争夺掌盘之位的,毕竟他手下有一百来个惯匪,论战斗力至少能打好几百饥民。但是谷可成也支持李自成,他与李自成有交情,知道李自成宽和仗义,能够服众,而自己一直躲在山上,除了山寨里的人之外没什么人认识自己。而且李自成得到花马剑一事也给了他极大的震动,本来李自成就是人人钦服的大哥,现在又有天命眷顾,自己岂能与他相争。
    李自成站在一个土丘上,对众人拱了拱手:“承蒙众位兄弟看得起我李某,推举我做掌盘,我有几句话要说在头里,众位兄弟若做不到,请另选贤能。”
    “兄弟们,肃静!”王瑾这一声喊中气十足,惊得树林里的鸟都飞了起来,但是一个人的声音怎么盖得过五百多人的,众人还是嘁嘁喳喳议论不停。王瑾扭头一看李自成,不禁乐了,李自成的嘴唇一直在动,可是根本没出声。
    很快就有人发现自己听不见李自成说话,都不聊天了,其他人发现周围的音量突然下降,也都安静了下来。王瑾不禁想起了自己过去上学的时候,有时老师明明没来,但全班却会突然安静几秒钟。
    李自成这才真的出声:“兄弟们,这便是我要说的第一件事,我们做的是杀官造反的勾当,倘若到了战场上,也像现在这般你说东我说西,那还打得了仗吗?从今往后,我们军中要令出如山,即刻遵行,要走便走,要停便停,要说便说,要静便静。我在的时候听我的,我不在便听各队管队的。兄弟们若觉得我李自成的命令不对,尽可以罢了我这掌盘之职,另择贤能,但只要我还是掌盘,所有人都要听我的命令。”
    立刻便有人想起了米脂破城时王瑾杀人的情形,全场鸦雀无声。王瑾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明白“霸王色霸气”是个什么东西了。李自成这几句话说得十分冲和平静,但是却带有不容人拒却的威势,就连谷可成、张能这两个当过寨主的,也不由自主地心中肃然。李自成能够成为明末数以百万计的农民军中的第一人绝非偶然,但以气势而论,这个昨天还是村长的人就比王瑾过去见过的无数将军强得多了。
    李自成说:“第二件事,我们为贪官污吏所逼,不反只有饿死,所行之事皆为某一条生路。过去大家做百姓的时候,深受兵患、匪患之害,如今入了绿林道,不可与那些害民贼一般,要和九条龙、五闯王他们一样,守绿林道的规矩。不准滥杀无辜,不准调戏妇女,不准纵火烧屋,不准抢掠穷人,不准欺压良善,不准宰杀耕牛,不准践踏禾苗。这七不准要时刻记在心上,哪一个做不到,哪一个便不是我李自成的兄弟。”
    这七个“不准”历朝历代都是绿林道通行的规矩,但是执行起来的效果就五花八门了,谁是“无辜”、谁是“穷人”、谁是“良善”,全凭大王们一张口,强奸妇女是不允许的,但压寨夫人却层出不穷。所以李自成的队伍究竟能把这七不准执行到什么程度,还得看将来的表现。
    “第三件事,我们既一同举事,众兄弟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饭同吃,有衣同穿。今后所获一切财物,都要上交粮台,统一分配,任何人不得私藏。我们军中吃饭,皆是大灶同食,除了伤员病号,人人吃一样的饭,连我李自成也不例外,有肉一起吃,要挨饿也一起挨饿。”
    王瑾突然觉得这三件事有些耳熟,翻译一下的话,应该是“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一切缴获要归公”。三大纪律其实并不稀奇,就连春秋战国时的军队都有类似的纪律,关键在于纪律能不能得到执行,在实际操作中,一般都是不能。但是王瑾对李自成有信心,他当然远远比不上红军,但是和明军清军相比,李自成就是这个年代的希望之光。对军纪的重视是李自成的队伍有别于其他流寇的最根本差异,现在有他王瑾在,这支军队只会成熟得更快。
    李自成还有十三年的时间,十三年后,他将面临一个比蒙古征服更加危险的大变局。但是另一个时空的李自成慢了一步,当与清军遭遇时,他才刚刚把自己的闯军转型成一个正规政权不到两年,大明朝的旧力已尽,大顺朝的新力未生,而清军便抓住了这个百年不遇的机会入主中原,将中国拖入了文化毁灭、思想阉割的黑暗时代。王瑾要做的,就是多给李自成争取一点时间,哪怕只有一年,或许都会让这段历史有一个不一样的结局。
    李自成把队伍分为十队,一队管队王瑾,二队管队刘宗敏,三队管队田见秀,四队管队谷可成,五队管队李过,六队管队高杰,七队管队张能,八队管队谢君友,九队管队张礼,十队管队张成。管队的顺序是按年齿排的。十个管队各自把自己的人聚到一起,熟悉一下情况。王瑾这一队的人比较多,有六十多人,毕竟王瑾当过兵,在这方面比别人都强。王瑾一一询问自己部下的姓名,牢牢记下,然而却没有遇到一个他在原来的时空听说过的名字,要么就是后来他们改名了,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