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还不够



  湖北省郧阳府上津县,这里是湖北省的西北角,紧挨着纳敏夫的地盘,北边不远,就是闯军曾经立寨的商洛山。
  边界上,双方相处得非常和睦,纳敏夫攻略陕西时严重缺乏干部,对于所有肯投奔他的人只要有点人样就一概接纳,包括很多留在陕西山寨中的闯军旧人。紧邻上津县的陕西西安府山阳县的知县,竟然就是李晋王的小舅子。
  但即便如此,闯军在这里活动的时候仍需小心。这里的百姓大量逃荒,又经过战火洗礼,形成了错综复杂的环境。当地的山寨有的是闯军系统的,有的则是独立的山大王或者流民聚众自保。本地的乡绅豪强也有一些势力,往往以宗族为单位,有的还掌握着乡勇,有控制一个村乃至几个村的,也有据险自守的。
  康小米带的这支三十多人的队伍,正在一户乡绅家吃饭。以往流动作战的时候,闯军住进乡绅家从来都是白吃白喝白拿,现在变成了官府,工作方法也要改一改了。现在闯军在乡绅家吃饭是要给钱的,上级给的经费挺足,队员们大口吃着烙饼摊鸡蛋,感觉大同世界已经不远了。
  康小米如果留在军队中,现在差不多也该是威武将军了,他现在是五品文官,因为是从过军的老兄弟,所以封了一个男爵。闯军的高级爵位没有明朝的值钱,但中层爵位封得更多,在闯军老兄弟这个整体中还是受拥护的。
  现在康小米是户部统计司的四队长。明朝的户部是按省份设司,闯军则增加了很多事务部门。统计司专门负责数据统计的,不仅要待在武昌等着收统计数据,还下辖许多统计队,随时外派出去清查数据。尤其是新归入闯军治下的地区,更要统计队去丈量田亩,厘定赋税。
  清朝的税收政策大体上是沿袭明朝旧制,按照《万历会计录》征收。从快速建立统治的角度来说,这种办法的确是最有效的。而闯军的情况则不同,他们不能像清朝那样只稳住士绅就行,必须有改善农民处境的改革措施,因此,对于明朝税收中不合理的地方必须加以修改。
  清丈田亩对小农并没有多少好处,豪门的隐田被查出固然解气,可那些小农私垦的小块田地也会被查出来。三年免征当然是深受自耕农欢迎的,但也只是这三年而已,不是长久之计。
  闯军的新税制是十税一,是明朝税率的三倍,实际执行的时候也不可能逐一核算每亩地打了多少粮食,其实也就是每亩地收一斗。地主们对此当然怨声载道,而自耕农因为不必再承担仓储、运输费用,税收人员的工资,各种无偿劳役还有其他五花八门理由奇葩的苛捐杂税,即便是理论上的税率增加了,实际负担还是减轻了。
  制度设计的方向是没错的,可问题是,在税收上真的能做到一刀切吗?不要说三十年、三百年之后,就是三年后免征期限结束的时候,闯军能不能保持现状的廉洁,自李自成以下的所有闯军高层都不抱太大期望。就像另一时空清朝的耗羡归公,不是说把灰色收入过了明路,官员就不贪了。这种新税制的确能阻止一些官员迫于压力“不得不贪”的情况,但不管制度怎么设计,都跟不上贪污手段推陈出新的速度。
  人的欲望,是不会终结的。
  官员、税吏、乡绅,他们之中会有道德高尚的个人,但是从整体上来看,就像纳敏夫教训蒙古台吉们时说的那样,他们鼠目寸光地敛财这一点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倒不是说农民和牧民的就一定更大公无私,但他们不必经受这么多的诱惑,从最终结果来看肯定是保有更多“安贫乐道”的美德。何况头脑正常的皇帝都会知道自耕农是自身统治的基石,自耕农群体崩溃了,国家就完蛋了,别说他们是一帮以养家糊口为目标的穷光蛋,就算他们都是变态杀人狂,朝廷也得维护自耕农阶层的稳定。
  此外,还有佃农的问题,他们和地主之间的很多事在理论上就压根不归官府管,现在闯军推行的模式是每亩只收四斗地租,地主不许要求佃户无偿劳动,鼓励永佃制度,让佃农和地主签订契约,租佃期限至少十年。还有对借贷利率的限制,月利率不能超过三分,利息总额不能超过本金。
  无论是税制改革还是租佃改革,都可以说是“逆流而动”,强行逼迫在目前生产力水平下占主导地位的地主阶级让出一部分利益。在正常的政治运行过程中,是绝不会有这种政策出现的。
  之所以会有这种政策出现,是建立在暴力的基础上。当地主阶级短视无序的剥削超过了农民能够承受的上限,就会爆发农民起义,逼得地主们采取更有秩序、程度更低的剥削方式。但暴力的效果终究是短暂的,时间一长,便故态复萌,最后再把农民逼得走投无路,再来一次农民起义。这才是“历史周期律”的真正内在因素,而不是用“精神懈怠”“惰性发作”这种主观的理由能解释的。
  古往今来任何一个统治者,只要不是个废物,就会至少设法减缓这种周期律的到来。因为时代不同,环境不同,视野不同,立场不同,能力不同,自然也各有各的办法。就以李自成来说,他想到的办法肯定不是“民主”。
  李自成看到的情况是,每当发生小规模的农民运动,只要农民有了组织,形成规模,哪怕是数百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