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言出法随(中)

微蹙眉,看着朱翊钧道:“非是哀家不顾祖宗法度过问国事,但设立都护府这样的大事,二祖列宗并不曾为之……”

    “母后,朕自然遵从祖宗遗愿,但天下之事恒变,而祖宗旧制未必能以不变而应万变,此事朝廷以有公议,亦成共识。设立定南都护府一事亦同此理,乃是时局更易之下的顺势而为。”

    慈圣太后听他把自称从“儿子”换做了“朕”,知道他是为了表明现在的回答乃是以皇帝身份来回答的,因此也不得不谨慎一些——毕竟大明朝后宫不得干政的传统惯性极其巨大。

    即便她曾经“摄政”十年,但她心里很清楚:首先,她并非独自“摄政”,与她一道的还有仁圣太后;其次,她们的“摄政”更多是名义上的,实际主政之人先是高拱,高拱去世之后则是郭朴。

    因此,与其说是她们两位“圣母”是摄政了十年,不如说只是监护了十年。摄政与监护,这其中是有很大差别的,其最大的差别就在于,前者拥有皇权的绝对“代理权”,而后者却只是享有皇权中具备象征意义的一部分,另一部分真正的实权从来不曾由她们二位圣母掌握。

    这意味着,她们本身依旧不曾获得多少政治能力上的锻炼,尤其是她本人,数次略微加深了一下对政治的干涉,居然都导致了意外。特别是在用人、信人方面,她的数次失误严重影响了她的权威性和神圣性,导致如今面对皇帝儿子时也很难再有过去那样的威信,能劈头盖脸对皇帝一顿教训,更别提勒令皇帝下诏罪己了。

    亲政这些年来,皇帝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唯一一次失误大概就是弄出了西北之乱。可是,西北之乱爆发后,依然是由皇帝决定,派出高务实领兵镇压。而高务实则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他有足够的能力以最快的速度敉平战乱,完全不辱使命。

    这,反过来也是皇帝的功绩,是用人得宜之功。

    如此来看,皇帝亲政以来的表现即便不说十全十美,至少十全九美是无人可以质疑的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慈圣太后要就昨天傍晚的内阁扣阙事件及其前因“定南都护府”事件质疑皇帝,显然需要更加谨慎。

    慈圣太后沉默片刻,缓缓问道:“哀家记得,当年皇帝和小高卿家经常论史,不知你二人可曾议论过《霍光传》?”

    朱翊钧微微一笑:“大司徒与朕同龄,何以便一定会有成为霍光的一日?况且,即便将来真有那一天,母后岂不知霍光虽然揽权,但其仍然忠于汉室。

    霍光身居高位几十载,身侍武帝、昭帝、宣帝,甚至废黜过一任皇帝,家族势力遍布朝廷,然而能做到这一点却没有异心者,莫说寻常人,就算是历代贤臣,又能有几个?当时汉室国家长治久安,其中莫非没有霍光之大功?

    废黜皇帝,这种事绝非儿戏,但霍光废帝,原因是皇帝骄奢淫逸,而不是为了他一己私欲,也显然不是为了明哲保身,朕以为他既有如此天下为公之态度,就不能仅仅将其以‘权臣’而定论。

    朕记得,大司徒并不推崇汉武帝,不过朕倒觉得汉武帝在任用霍光一事上倒真是眼光独到。托孤霍光,汉室国祚没有因汉武帝的穷兵黩武而葬送,有亡秦之失而无亡秦之祸,虽然和汉武帝晚年幡然醒悟有关,可是休养生息、使国家重新安定下来,难道霍光就没有功劳吗?

    另外,霍光的不学无术,汉书早有定论,但是霍光的功绩,不能因为他个人的错误而掩盖,朕以为其功可比周公,阿衡。

    至于大司徒……呵呵,朕想着,当今天下敢说他不学无术者,怕是一个也找不出来吧?而其忠心如何,这些年朕也看得明白了。

    昔日先帝曾多次教导于朕,说‘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如今朕辩大司徒之才岂止七年?而试探其忠诚、品行之举,朕又何止做过一次?

    每一次他都证明了他的忠诚,他的品行,他的才干……无一不是上上之选。朕闻‘德懋懋官,功懋懋赏’,既有忠臣能臣如此,朕何吝区区都护之封!漫说定南都护,倘若将来他果为朕克复漠北,封狼居胥,朕何吝封侯赐国之赏!”

    慈圣太后沉吟道:“皇帝既有判断,哀家不便多说,只是那封侯之赏还好说,赐国却是从何说起?”

    朱翊钧笑道:“这只是一说,局势如何还需届时再论。不过,所谓赐国,国公也是赐国啊,母后以为朕此言何意?”

    谁知道这次慈圣太后却摇了摇头,道:“哀家虽然不明政务,但眼下南边的情况还是听说过一些的,皇帝把定南都护府辖区划得那么大,也是因为京华在南疆的势力已经到了那般地步。

    既如此,他若将来有朝一日受皇帝赐国之赏,必然不是国公们那样的赐国,只有名号而无封地,皇帝又何必与哀家打这太极推手。”

    朱翊钧微微一笑,却没有仔细解释,更不曾反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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